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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5-06-25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贵州省2025年度职称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及省教育厅对2025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对我校2025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申报评审安排

(一)评审条件

按照《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2108号)执行。  

相关补充规定按照《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补充规定(试行)》执行。

(二)评审方式

职称申报评审继续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开展(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71日开始申报人可登录职称系统上传资料;848:008817:00申报人点击申报;申报人缴费截止时间为91517:00,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作放弃申报。

(二)各学院(部门)初审推荐。

1.资格审查。各学院(部门)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办法,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小组。职称评审推荐小组要切实做好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采用线上审核电子材料、线下核查原件的方式,对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核查,对申报人是否达到申报条件进行初审。

2.评议推荐。各学院(部门)职称评审推荐小组遵循客观、公平公正、推优选优原则,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教学质量、教学科研业绩进行评议。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推荐会议必须全体成员出席,推荐结果方为有效。表决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成员总数2/3以上即为通过。

3.推荐公示。各学院(部门)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在单位内部和职称系统对初审推荐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请于829日前完成(含公示时间)。

特别提醒:各学院(部门)职称评审推荐小组要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发现填报错误、被信息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问题的,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严格履行审查义务,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确保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学术风险预警提示,或被风险预警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

各学院(部门)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启动公示程序前,申报材料可依申请退回申报人修改补正。各学院(部门)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启动公示后,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

(三)组织评审。我校组建的评委会按照《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和《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办法》(校办发〔202419)要求,根据总体时间安排及时开展政策性审查、评审指标确定、量化考核评分、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评审工作纪律

申报人个人及推荐学院(部门)分别签订诚信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申报人对本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负责,各学院、相关部门及审核单位对申报人材料(含政策性审查后补充的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如出现材料审核不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根据职称政策和“责任追究制”追究申报人、审核人、部门有关人员责任。职称评审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主动回避、及时回避。

(二)规范出具职称证明材料

各学院、相关部门和相关项目负责人在出具各类职称证明材料时须以真实业绩、经历、学术成果、现实表现为依据,如实反映申报人情况,杜绝任何虚构、夸大或隐瞒事实的行为,实行“谁签字谁负责”,不得因私人关系、利益交换等因素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杜绝“人情证明”“关系证明”。

(三)不再开展评前认定工作

为适应全省职称工作总体时间安排,我校今年不再单独对申报人员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企业实践、传帮带等进行评前认定,相关审核将与政策性审查一并开展,结果以政策性审查结果为准。各类工作证明、教学任务材料等请申报人于2025711日前到各部门、各学院完成签字盖章。

(四)执行省职称相关政策

2025年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职称工作通知对继续教育学时管理;高教系列增设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专业;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助力乡村振兴;专利业绩、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认定标准;业绩成果遵循“一事不二用”原则等进行了明确说明,我校按省相关政策执行。

(五)正高级代表作盲评

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政策性审查通过后,需提交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1篇(个、项)标志性业绩或学术成果作为本人“代表作”进行盲评。代表作提交word格式,正文隐去作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代表作-申报专业-标题”,请于1031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提交的盲评代表作须与职称系统中填写的代表作一致。

(六)2025年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51231日。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受党纪政务等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门)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成立情况、各学院(部门)职称评审工作经办人员(须专门指定1名)名单须在7417:00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二)有关职称政策文件、评审条件、继续教育要求等可到“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相应板块查阅。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其他未提及的有关政策,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附件:1.2025年职称申报材料提交清单

2.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时间表

3.省人社厅、省教育厅2025年职称工作文件


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5625


人:党委教师工作部 刘月、张玉洁

联系电话:0851-84129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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