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孙若萍     发布时间:2016-05-05 浏览次数:

 

各院、部、处、所、馆、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要求及《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规程》、《章程》)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已到届,按《规程》、《章程》要求,需对学术委员会委员进行换届。现将换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应具有全局观念和履职能力,热心参加学术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教学与科学研究问题的审议与评审等学术工作;  

(五)学术委员会一般应当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及学校(院)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  

根据教育部《规程》、《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          任     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必须具有教授、研究员或其它相应的职称、职务,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具有全局观念和履职能力。  

(二)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应由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和较高声望的专家、学者组成,其成员由各院、部、处、中心、馆、研究所推荐,校党委、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人选,由校长聘任。  

三、学术委员会成员推荐要求  

(一)必须根据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见附件1)。  

(二)按学校(院)学科构成广泛,年龄结构合理的原则进行推荐,其中校领导34人,职能部门2人,正高职称教师11人(必须有245以下青年教师)。  

(三)被推荐人需填写《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推荐表》并加盖本部门公章,于   2016年   5月   20日前   上报科研处(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