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见附件1)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今年相关奖项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种类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二、申报条件
1.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申报各类奖项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6/03/1459386593141915.htm。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本次申报奖励工作由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认真阅读有关通知文件,熟悉各奖项的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等。申报材料交科研处汇总后,经省教育厅审查、推荐,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2.拟申报人员请填写《教育部2016年度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于4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反馈至科研处,经审核后将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科研处将为申报人员分配申请推荐号及校验码等信息,以便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推荐书(附件3)的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申报人员须凝练好项目名称,公示结束后项目名称将无法改动。
3.申报人员应充分收集国内外反响材料,如社会、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收录、摘录、同行专家评价意见等作为申报奖励的佐证材料。
4.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3日。各奖项推荐书等申报材料一律要求打印,各类推荐书及有关附件按项目装订成册,推荐材料(含相关附件)一式三份,报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鸣,电话:84129697,邮箱:kyc8190@163.com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