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浓厚我校的学术氛围,活跃科研文化,构建学术交流平台,科研处将于近期制定2016年学术讲座计划,请各系、部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申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术讲座内容应侧重本学科领域的新技术应用,围绕地方应用政策探讨,企业需求和应用研究进行讲座,有利于促进我校教师科研向应用研究转移,让教师了解和把握地方需求,找到服务方向,拓宽学生的应用型技术技能视野激发的学习热情。
2.聘请主讲人可以来源于政府部门及企业工程技术及研究人员,或者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教授、研究员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副教授、副研究员或社会知名学者。校内教师讲座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专业的研究上有一定的造诣。校内教授或博士1年内至少开展1次学术讲座。
3.各系、部应对本学院所申报的讲座主讲人和讲座内容严格把关,每场学术讲座时间不少于90分钟,讲座人数不少于80人。一旦主讲人在讲座过程当中发表了不当言论,一切后果由系、部负责。
4.为充分发挥学术讲座的影响面和实际效应,各系、部应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可通过网络、海报、校内广播等多种形式广而告之。
5.学术讲座结束后一周内,系、部将讲座PPT、照片2-3张或音像资料等上报科研处存档和宣传。
6.我处受理讲座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请各系、部按时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710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81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