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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组织开展《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学习交流活动

发布时间:2015-04-13 浏览次数:

按照教育厅要求,在院领导指示下,教务处印发了《关于开展< 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学习心得交流活动的通知》,并于4月10日下午2点组织各系、部、实训中心全体教师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开展了《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学习心得交流活动。李勤副院长、教务处孙莉、张涤副处长莅临现场,和全体教师亲切交流。

 

各系组织学习后,分别选出代表在全院发言交流。信息系代表黄莹老师、工程系代表腾艳老师、经管系代表罗洪霞老师、商贸系代表张珈源老师、能源系代表周仕来老师、艺术系代表王巧星老师、基础部代表付臣静老师、实训中心代表申小玲老师都制作了PPT进行大会发言,从各个角度、不同层面,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向大家畅谈了自己学习《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的心得体会,学习讨论非常热烈。通过交流学习,教师们对《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也对学院的职业教育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效果十分良好。

 

最后,教务处张涤副处长宣读了学生致老师的一封信,鼓励教师们向职业教育教学方式好的教师学习。李勤副院长进行了交流活动总结,要求教师们要恪守职业道德、提高素质、关爱学生。本次《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在亲切的交流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