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文件要求,2015年3月16日下午14:30,在行政楼214办公室,商贸系组织全系教职工认真学习《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此次学习会议由商贸系副主任赵霖主持。
首先,赵霖主任传达了2月28日《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新闻发布会的相关精神,并总结了《条例》所呈现出的四大亮点:一是从法律上确保人人享有职业教育机会;二是搭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才成长“立交桥”;三是学校依法享有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办学自主权。《条例》规定职业学校根据职业和岗位需求自主设置的专业,应当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四是政府依法保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随后,全系教职工分别从这四点展开了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彰显出“主动适应改革新常态”,主动适应职业教育立交桥建设需要、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需要、职业院校经费保障需要等全新特点,从立法的角度对改革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和制度创新,确保了职业教育重大改革于法有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