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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系与平坝县人民法院签订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2-09-28 浏览次数:

近日,商贸系赵霖主任及张进、何鹏、孙飞老师一行四人前往平坝县,与该县人民法院签订了校外实训基地协议。

平坝县人民法院座落于平坝县城关镇天台山大道,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等称号,因表现优秀还荣立集体一等功,是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该院在了解商贸系法律事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师资力量等基本情况后,就今后接纳学生按“三段式”(第一年见习,第二年短期实习,第三年顶岗实习)进入法院实习达成共识,并签署了协议。

平坝县人民法院孙明勇院长表示,一定顶全院之力为贵州培养出法院系统能用、可用、好用之才,并希望在此基础上加强双方合作的深度。赵霖主任代表法律事务专业对孙院长的支持表示了感谢,并强调双方以此为契机,应共同加强实习实训及教学科研方面的交流,真正将“学以致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