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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7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5279号文件要求,2015年继续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需科目的学习、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测试对象

1、全省未参加2014年“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需科目学习和测试工作的专业技术类人员和管理人员。

2、全省参加2014年“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需科目学习和测试工作未通过测试的专业技术类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学习、测试方式

(一)201571开通“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guizhouzj.chinahrt.com)”,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测试。测试方式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参加测试的人员需注册登录“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guizhouzj.chinahrt.com)”进行网上测试,测试合格者,取得相应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

(二)测试管理:参加测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于71日后登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guizhouzj.chinahrt.com)”进行身份注册,网上测试时间为715日至915日,测试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可立即打印测试成绩。

三、相关要求

(一)2015年全省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需科目合格成绩。

(二)参加公需科目考试经测试合格者,按24学时登记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上,并于2015916日之前将继续教育证和测试成绩单交到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到人社厅核准学时。